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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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USDA认证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深圳市肯达信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USDA认证中明确了国家允许和禁止物质清单 在评估国家清单的有机生产和处理部分的物质或成分时,将使用以下标准: (a)将根据该法案规定的标准(7 USC 6517和6518)对被考虑列入国家允许和禁止物质清单或从国家清单中删除的合成和非合成物质进行评估。 (b)除该法令规定的标准外,将根据以下标准对用作加工助剂或佐剂的任何合成物质进行评估: (1)USDA认证该物质不能从天然来源生产,也没有有机替代品; (2)USDA认证该物质的制造,使用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并且应以与有机处理兼容的方式进行; (3)USDA认证使用该物质时可以保持食品的营养质量,并且该物质本身或其分解产物不会对联邦法律所规定的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4)USDA认证物质的主要用途不是作为防腐剂,也不是为了重现或改善加工过程中失去的风味,颜色,质地或营养价值,除非法律要求更换营养素; (5)USDA认证根据FDA的良好生产规范(GMP)使用时,该物质被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列为公认安全(GRAS),并且不含重金属或其他污染物的残留量超过设定的容许范围通过FDA;和 (6)USDA认证该物质对于处理有机农产品至关重要。 (c)有机加工中使用的非合成材料将根据该法案(7 USC 6517和6518)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 ?205.601允许用于有机农作物生产的合成物质。 根据本节中规定的限制,以下合成物质可用于有机农作物生产:前提是使用此类物质不会对农作物,土壤或水造成污染。本节允许的物质,除(a)项中的消毒剂和消毒剂以及本节(c),(j),(k)和(l)项中的那些物质外,仅当在?205.206(a)至(d)证明不足以预防或控制目标有害生物。 (a)作为杀藻剂,消毒剂和消毒剂,包括灌溉系统的清洁系统。 (1)酒精。 (i)乙醇。 (ii)异丙醇。 (2)含氯材料-在收获前使用时,与作物直接接触或作为清洁灌溉系统用水的土壤中残留的氯含量不得超过《安全饮用水法》规定的残留消毒剂限值,但氯除外产品可根据EPA标签说明用于食用芽菜生产。 (i)次氯酸钙。 (ii)二氧化氯。 (iii)次氯酸-由电解水产生。 (iv)次氯酸钠。 (3)硫酸铜-在水稻系统中用作杀藻剂,在任何24个月内,每个田地仅限于一次施用。施用量限于在生产者和认可的认证机构同意的期限内不增加铜的基准土壤测试值的施用量。 (4)过氧化氢。 (5)臭氧气体-仅用作灌溉系统清洁剂。 (6)过氧乙酸-用于消毒设备,种子和无性繁殖的种植材料。?205.601(a)所允许的过氧化氢制剂中的浓度也不得超过农药产品标签上指示的6%。 (7)皂基除藻剂/除草剂。 (8)过氧化碳酸钠(CAS#-15630-89-4)-联邦法律将这种物质在粮食作物生产中的使用限制为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批准的食物用途。 (b)适用的除草剂,杂草屏障。 (1)肥皂基除草剂,用于农庄维护(道路,沟渠,通行权,建筑物周边)和观赏作物。 (2)覆盖物。 (i)没有光泽或有色墨水的报纸或其他再生纸。 (ii)塑料覆盖物和覆盖物(除了聚氯乙烯(PVC)以外,还基于石油)。 (iii)第205.2条中所定义的可生物降解的生物基覆盖膜。生产时必须不含源自排除方法的有机物或原料。 (c)作为堆肥原料-报纸或其他再生纸,没有光泽或彩色墨水。 (d)作为动物驱避剂-肥皂,铵-仅用作大型动物驱避剂,不得与土壤或农作物的可食用部分接触。 (e)作为杀虫剂(包括杀螨剂或除螨剂)。 (1)碳酸铵-仅用作诱捕器中的诱饵,不得与农作物或土壤直接接触。 (2)硅酸钾水溶液(CAS#-1312-76-1)-用于制造硅酸钾的二氧化硅必须来自天然存在的沙子。 (3)硼酸-结构性害虫防治,不与有机食品或农作物直接接触。 (4)硫酸铜-在水生稻米生产中用作control虾的控制,在任何24个月内,每个田地仅限于一次施用。施用量限制为在生产商和认可的认证机构同意的期限内不会增加铜的基本土壤测试值的水平。 (5)元素硫。 (6)石灰硫-包括多硫化钙。 (7)园艺用油,如休眠,窒息和夏季用油等窄范围油。 (8)肥皂,杀虫剂。 (9)粘性陷阱/障碍物。 (10)蔗糖辛酸酯(CAS号:42922-74-7; 58064-47-4)—符合批准的标签。 (f)作为昆虫管理。信息素。 (g)作为杀鼠剂。维生素D 3。 (h)或蜗牛饵。 (1)磷酸铁(CAS#10045-86-0)。 (2)元素硫。 (i)作为植物病害防治。 (1)硅酸钾水溶液(CAS#-1312-76-1)-用于制造硅酸钾的二氧化硅,必须来自天然存在的沙子。 (2)固定铜—氢氧化铜,氧化铜,氯氧化铜,包括不受EPA允许的产品,但前提是铜基材料的使用方式应尽量减少土壤中的积累,并且不得用作除草剂。 (3)硫酸铜-必须以使土壤中铜的积累小化的方式使用该物质。 (4)熟石灰。 (5)过氧化氢。 (6)石灰硫。 (7)休眠,窒息和夏季用油,园艺,窄范围油。 (8)过乙酸-用于控制火疫病细菌。?205.601(i)允许的过氧化氢制剂中的浓度不超过农药产品标签上指示的6%。 (9)碳酸氢钾。 (10)元素硫。 (11)聚毒素D锌盐。 (j)作为植物或土壤的改良剂。 (1)水生植物提取物(非水解物)-提取过程仅限于使用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所使用的溶剂量限于提取所必需的量。 (2)元素硫。 (3)腐殖酸-天然沉积物,仅水和碱提取物。 (4)木质素磺酸盐-螯合剂,抑尘剂。 (5)氧化镁(CAS#1309-48-4)-仅用于控制腐殖酸盐的粘土悬浮剂的粘度。 (6)硫酸镁-允许有土壤缺乏记录。 (7)微量营养素-不能用作脱叶剂,除草剂或干燥剂。禁止使用硝酸盐或氯化物制成的产品。微量营养素缺乏症必须通过土壤或组织测试或证明人批准的其他有证可证明的方法进行证明。 (i)可溶性硼产品。 (ii)锌,铜,铁,锰,钼,硒和钴的硫酸盐,碳酸盐,氧化物或硅酸盐。 (8)液态鱼产品-可用硫酸,柠檬酸或磷酸调节pH值。酸的用量不得超过将pH降至3.5所需的低量。 (9)维生素B 1,C和E。 (10)鱿鱼副产品-仅来自食物垃圾处理。可用硫酸,柠檬酸或磷酸调节pH。酸的用量不得超过将pH降至3.5所需的低量。 (11)根据本节(j)(2)的规定,使用99%纯度的元素硫在农场上生产物质的亚硫酸(CAS#7782-99-2)。 (k)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乙烯气体—用于调节菠萝的开花。 (l)在收获后处理中作为漂浮剂。硅酸钠-用于水果和纤维加工。 (m)作为环境保护局(EPA)分类的合成惰性成分,可与本部分所列的非合成物质或合成物质一起使用,并根据对此类物质的使用限制而用作活性农药成分。 (1)EPA清单4-关注的惰性物质。 (2)EPA清单3(毒性未知的惰性气体)仅用于被动信息素分配器。 (n)种子制剂。氯化氢(CAS#7647-01-0)-用于种植棉花的去籽棉。 (o)作为生产辅助。微晶芝士蜡(CAS号64742-42-3、8009-03-08和8002-74-2)-用于原木蘑菇生产。必须在没有乙烯-丙烯共聚物或合成色的情况下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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