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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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天河区 |
来源 |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详情描述:
1. 《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用工成本增加,员工维权意识,政府监督力度大-高额罚金, 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将引发劳动纠纷,仲裁的结果是不但要为员工补买社保,还有高额滞纳金,如果没有买社保带来的员工权益损失,员工同样都可以合法向企业追偿。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微信:18902802393 办公QQ:94733668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
2、广州社保成本高,外资,国营、事业单位、港澳台企业更高。
3、驻广州的分公司、代表处,投保在总公司,员工享受不方便,满意度低;
4、公司规模小,人员专业性不够,人员成本高;
5、公司规模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需要经常往返社保部门,办理每月的增减员手续,社保基数的申报,还必须经常留意国家的社保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否则不但没能正常操作,又浪费了时间与精力。效能不高。
6、公司刚成立,没有社保账户,没有专人办理。
7、企业按照交社保的在册人数交残疾人保障金,保障金高额费用难以承受。
8、流动失业人员没有工作单位,个人名义买社保既盲目又繁琐,费用还很高。
联系人 | 陈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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