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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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骏伯人力集团 |
区域 | 广东省 - 江门市 - 蓬江区 |
来源 |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说法】 从广义来说,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是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一种表现,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如果进入正式合同期,一般应当界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可能有人会问:录用条件在试用期真的这么重要吗?如果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进入了正式合同期,用人单位不是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这个问题正好反映了录用条件的实质所在。的确,员工如果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进行解除。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首先,得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职责的要求而不胜任工作;其次,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然后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仍然是不胜任的,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不能胜任工作导致解除须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第四,不能胜任工作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是员工客观能力而非主观过错,因此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只要将胜任工作的标准作为录用条件进行约定,那么一切都很简单,只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即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既不用培训或调岗,也不用提前30天或支付代通知金,更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很简单很轻松地合法解除,当然解除的理由应当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项即“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公司简介: 全国网点: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广东网点:骏伯人力集团在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清远、江门、汕头、中山、惠州、湛江、韶关、茂名、阳江、梅州、肇庆、云浮、河源、揭阳、潮州、汕尾等所有地市均设立了直属分公司,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 属地化管理需求:为员工人数多、网点分布广的大型集团公司及跨国企业提供“一地签约、全国通行”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外包解决方案,强大、齐全的服务网络高效解决客户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问题。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理、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询及办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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