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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不开具离职证明,员工怎么办?营口社保代缴,营口社保代理

发布时间 2017-09-06 收藏 分享
价格 40.00
品牌 骏伯人力集团
区域 辽宁省 - 营口市 - 站前区
来源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问: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后拒不开具离职证明的,员工怎么办?

相关案例:

    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致劳动者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当承担赔偿责任

某网站编辑刘某近日因调休与所在公司发生分歧。该公司以他未经请假就休假为由认定他的行为属于旷工,单方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并发出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但是当刘某要求公司提供离职证明的时候,公司拒不提供。刘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答:离职证明又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注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相关事项。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

本案中,该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刘某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诉,要求责令该公司改正。若因该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刘某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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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                      

      助劳动者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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