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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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许昌东恒标书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许昌市典鸿商贸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许昌漯河标书制作-政府采购可否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近期,有供应商朋友向小编抛出一个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备受关注的疑问:在政府采购活动里,是否能够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呢?小编经过广泛查阅资料,现全面为您汇总解答。 从政府采购的本质来看,其核心宗旨在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授权委托人,是供应商基于自身实际需求,通过出具授权委托书,将行使投标人权利的重任委托给特定人员。从法律层面而言,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这就意味着,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授权委托人的身份具有多元性,既可以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对企业内部运作的熟悉和专业知识,为投标活动助力;也能够是非本单位人员,比如某些在特定领域经验丰富的专业顾问,他们能为供应商带来独到的见解和外部资源,提升投标竞争力。 以某一大型政府采购项目为例,一家小型科技企业为了在项目中脱颖而出,聘请了一位在行业内拥有深厚人脉和丰富项目经验的资深顾问作为授权委托人。这位顾问虽非该企业正式员工,但凭借其卓越的谈判技巧和对项目的精准把握,成功帮助企业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赢得了项目。倘若在此项目中,采购方强行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那么这家小型科技企业可能就无法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失去参与项目的机会。 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限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无疑是不合理地缩小了供应商可选择的范围。这一做法不仅违背了政府采购鼓励充分竞争的原则,还可能被视为对供应商自主经营权的不当干涉。供应商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理应拥有自主决定授权委托人的权利,以便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组建 具竞争力的投标团队。若政府采购设置此类限制,将会阻碍市场的创新与活力,不利于政府采购活动的高效开展。 综上所述,选择授权委托人属于供应商自主决策的重要范畴,政府采购不应设置此类限制,而应全力保障供应商的自主选择权,共同维护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许昌东恒标书工作室业务范围:制作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投标文件【含电子系统标书】;招投标咨询服务、各区地各系统入库、办锁业务服务; 服务优势:标书制作团队,五年投标经验,积累四十多种行业标书技术资料;熟悉主流电子系统标书操作流程(入库、报名、标书制作) 公司实力:四名工程师技术标写手,三名经验丰富的招投标业务人员,两名计算机本科生精通电子系统标书,打印封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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