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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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东恒标书 |
区域 | 河南省 |
来源 | 许昌市典鸿商贸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专门做标书的公司 在标书制作中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否参与新项目投标 项目正在参与投标,是否可以安排已经在另外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来参加这个项目的投标? 分析 1、检视招投标地方是否存在禁止另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招投标的特殊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相应的条款。 从地方规定角度而言,部分地区的招投标诚信类规范中会有禁止投标单位以存在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招投标的情形,违反者将会被列入地方招投标黑名单,禁止以后投标该地的工程项目。故而,投标单位应当首先评估地方规定对自己业务发展的影响,谨慎对待此问题。 此外,招投标文件中如果将项目经理不得另有在建项目列为招投标的否定性条件,即使投标人此后中标亦可能导致招投标无效。且即使招投标文件中未将其列为否定性条款,由于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因此项目经理人选属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在投标单位中标后招投标文件就也会随之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该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则中标人至少也会面临违约的风险。 2、如果已经中标会如何? 从法律、法规角度讲,目前并无明确规定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结合以往的判例来看,比较容易产生的纠纷主要为诚信保金。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也存在个人执业风险,这主要是基于其违反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 | 吴姣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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