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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正式开展,线上申报时间为 2021 年4月12日至5月5日,江苏省博士后资助标准高可获得8万元。 政策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0551-65300128,QQ:2885166281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报对象 截至本通知发布时,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出站"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在国家和我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各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从事研究工作; 3.在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 5.在苏北地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标准 根据《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8〕368 号),对入选的科研项目分 A、B、C三类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 8万元、5万元和 2万元。 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对象 2020年4 月1 日至 2021年3月31日期间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非在职,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 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条件 1.设站单位应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比较充足,科研和后勤保障条件良好; 2.设站单位上一年度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国家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比例应达到3∶1 以上;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4.选题能够紧密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 业和优势学科发展重点,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开拓性; 5.申请人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申请人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资助标准 根据《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8〕368号),省贮政择优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 万元,期限为两年,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的生活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从外籍(境外)和留学归国(境)博士申请人中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人选,推荐要求和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上"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博士后管理服务"栏目,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工作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各设站单位。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好脱密处理。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审报资格。线上申报时间为 2021 年4月12日至5月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设站单位审核。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对审请人的学术道德、知识产权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三)择优推荐。为提高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报质量,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博士后在站人数的 40%进行择优推荐;各设区市人社局、省属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 、本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按照不超过博士后在站人数的 50%进行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两项资助"申报材料;各设区市人社局负责汇总上报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两项资助"申报材料;省属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两项资助"申报材料直接报省人社厅,入选后按属地原则享受地方配套政策。材料报送要求为一式两份。请相关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供本单位账户信息。材料申报截正时间为 2021年 5月 10 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关于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15855137731
联系人 | 孟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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