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40.00元 |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深圳创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员工辞职后,单位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新的工作地在本地,那么是不需要进行社保转移的,只要在新单位缴纳社保之后可自动累计。如果员工新工作地非本地,那么是需要申请社保转移,在新工作地缴纳社保之后可转入进行累计。 我司(深圳创众公司)代理的优势: 首先,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劳动事务专家在线免费咨询; 其次、我们有着专业的顾问眼光,丰富的行业经验; 第三、与企业及客户一体,为您以及您的企业做整体的缴纳规划; 第四、透明的收费、明细的协议、快捷的办理; 第五、规范操作,规避风险,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后、为您以及您的企业给出合理的办理方案,让成本于价值的体现达到优化。 贵司或您可联系我司帮您代缴社保、公积金,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诚信、专业、便捷服务。 深圳创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339531,13417310389(24小时咨询热线) QQ:1131315272 微信号:13417310389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国际大厦B座12G 地铁:黄贝岭地铁站A出口;公交:黄贝岭站;古玩城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联系人 | 文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