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20000.00元 |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广州笠时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一、科创板定位 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具体条件、市值、财务指标 1、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
联系人 | 吴婉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