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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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东南快报 |
区域 | 福建省 - 福州市 - 鼓楼区 |
来源 | 福建报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遗失声明定义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登报意义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 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发布规定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 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 刊登遗失声明公告所需要的材料 一、遗失类声明 1、一般类遗失声明(公司各类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书; (2)上报稿件上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执业证遗失: (1)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 (2)律师执业证没丢之前的复印件,若没有,带其身份证复印件; (3)上报声明若以个人名义则个人签名,若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则要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证遗失: (1)房屋管理局具的证明; (2)房屋若为公房,需要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个人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夫妻,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或结婚证; (3)公房的上报稿件上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的需要签字; (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 | 王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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