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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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新佰客 |
区域 | 山西省 - 太原市 - 杏花岭区 |
来源 | 太原新佰客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杏花岭区代办规费证新佰客服务优质收费透明 (一)省外企业在山西省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入晋备案手续,申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备案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自动失效。企业如需继续开展业务,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重新办理备案证。 (二)省外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入晋备案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驻晋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驻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A4纸,加盖企业印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携带原件以便核验。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两年内不予备案。 (三)《备案证》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 (四)省外企业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设置驻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该企业在晋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驻晋经营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齐管理人员,做到“三固定”,即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络电话、固定管理人员。 (五)省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驻晋办公地点、驻晋办公电话、驻晋负责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到备案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六)备案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随时受理,办理备案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联系人 | 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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