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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资质申报大变革

发布时间 2018-01-27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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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河南省
来源 河南建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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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报大变革!住建部:2018年1月起,开展建企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近日,住建部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对工商注册地为试点地区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自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

告知承诺审批

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6大流程

试点工作分6大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电子签名。

2、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

3、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提出审批意见。

4、公示。审批意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公告。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

6、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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