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管理咨询 公司拒不开具离职证明,员工怎么办?珠海社保代缴,珠海社保代理

公司拒不开具离职证明,员工怎么办?珠海社保代缴,珠海社保代理

发布时间 2017-07-19 收藏 分享
价格 40.00
品牌 骏伯人力集团
区域 广东省 - 珠海市 - 香洲区
来源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问: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后拒不开具离职证明的,员工怎么办?

相关案例:

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致劳动者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当承担赔偿责任

  某网站编辑刘某近日因调休与所在公司发生分歧。该公司以他未经请假就休假为由认定他的行为属于旷工,单方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并发出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但是当刘某要求公司提供离职证明的时候,公司拒不提供。刘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答:离职证明又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注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相关事项。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

  本案中,该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刘某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诉,要求责令该公司改正。若因该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刘某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助劳动者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集团总部在广州,建立了以珠海、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服务网点,业务遍及全国各地,网点辐射中国大陆31省市,直属分公司已覆盖全广东21地市!为员工人数众多、分支机构分布全国的大型集团公司及跨国企业提供“一地签约、全国通行”的一站式、综合性人力资源外包解决方案。成功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致力成为中国网点齐全、服务高效、队伍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咨询及办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

联系人 魏先生
13411160517 1250216152
wxyhr302@hr668.com
上一条 下一条
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