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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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来源 | 佛山骏伯人力资源公司 |
详情描述: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公司企业应当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且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国家今后也必然会加强监督以及处罚力度。那么,伴随着公司的发展,业务经营范围不断地扩大,为了更好的拓展业务,通常都会在异地城市设立办事处或者分机机构,这时该如何为员工缴纳当地的社保,做到规范用工,保障员工的福利呢? 贵公司是否没有开立企业社保账户,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公司员工分散在全国各地,对各地相关政策不熟悉,企业社保账户难以管理,工作量大?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可为您解决这一难题,不再为缴纳社保的琐事所烦。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网点覆盖全国300多个省市的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平台机构。公司具有劳务派遣(人才租赁)、劳动事务外包、全国社保代理、广州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理、代发薪酬、个人社保代交等服务产品。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先生 手机:15815608973 电话:0757-83357918 QQ: 2291713100 weixin:jbhrfs301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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