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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挂靠公司,社保代理公司,社保五险一金代办

发布时间 2017-04-21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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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骏伯
区域 广东省 - 佛山市 - 禅城区
来源 骏伯人力资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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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走向:

2020年后我们将如何养老?国务院如是说

经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我们来看看,对于养老体系建设都提出了哪些要求。

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人力资源服务案例分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何女士是某外资公司的项目主管。不久,何女士所在项目组被撤销,公司人力资源部与何女士分别进行了两次协商。何女士虽希望转岗,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实在找不到适合的岗位。后,双方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上达成一致后,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离开公司后,何女士却意外得知自己怀孕已有一个月。于是,何女士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自己不知道怀孕而同意解除合同系重大误解,并根据《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女职工在“三期”内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据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医疗期届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并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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