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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和注销差别可大了

发布时间 2016-11-29 收藏 分享
价格 200.00
品牌 博师堂
区域 广东省 - 广州市 - 白云区
来源 广州市博师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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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公司负责人认为,如果自己不想继续经营公司了,就让公司自生自灭,既不年“-检-”又不经营,以为到了法定的时间公司自然就被工商“-局-”吊销了,自己也就摆脱了跟公司有关的义务,其实这种观念是混淆了公司注销与吊销的概念,而这两种法律概念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那么,仅一字之差的注销与吊销,在税务处理上到底有多大的差异,纳税人又该如何辨别呢?

 

一、分清税务“-机-”关是不是参与过

企业注销是指企业完全消失,“-法-”人资格被合“-法-”终止,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要经过“成立清算小组——出具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和工“-资-”——理清“-债-”权“-债-”务——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等一系列环节才能完成注销。而吊销“-执-”照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企业还是存在的。

 

二、明确要不要继续履行涉税义务

据介绍,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在15日之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吊销后、注销前,“-纳-”税“-人-”还要按期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事实上,没有税“-款-”要缴“-纳-”是企业经常面临的情况,比如企业处于筹建期间、处于“-免-”税期间、处于清算期间,或者企业进行了清算但没有结束,甚至是企业由于经营不理想,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上述情况下,企业都可能不会产生税“-款-”。但是,“-纳-”税人要明确,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的一项基本义务,“-纳-”税人不论企业是否产生利“-润-”、是否有税要缴,都需要“-申-”报,这种没有实现税“-款-”所进行的“-申-”报就是零“-申-”报。不过,企业履行完正常的注销程序后,其“-法-”人“-资-”格被合“-法-”终止,“-权-”利、义务将随之消失,也就不再需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了。

 

三、注意处理结果的不同

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企业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消亡。 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标-”致着该企业由于“-违-”法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提醒的是,“三“-证-”合一”的“-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的,要先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后,再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不过此类“-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相对简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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