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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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青岛华银 |
区域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市南区 |
来源 | 济南旭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111号会员单位招代理商 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商所)是由共青团中央直属权威媒体中国产经新闻报社、产经天下(北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百富基金和华银交易所控股联合设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是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青岛市人民政府审批《青政办字〔(2013)49〕号文》批准的省级交易场所,受青岛市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111号会员单位招代理商 联系电话 刘经理:15665733901
青商所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电子签名法》、《国函(2011)1号文》、《鲁发(2011)8号文》、《鲁政发(2011)5号文》、《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商务部令(2013)3号文》、《鲁政发(2013)17号文》、《青政办字〔(2013)49〕号文》、《银发〔2014〕38号文》等国家法律、法规,秉承“公开、公正、公平;专业、诚信、共赢”的原则,参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在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 的优势的基础上,通过银行对资金进行结算,利用现货交易平台,为青商所商品现货交易的参与者提供信息发布、商品交易、货款结算、现货交收、仓储和物流等服务。青商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以“立足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统一组织、严格监管,一方面切实服务产业链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为中国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资产配置工具。
青商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坚持政府指导、企业自律经营。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了市场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宣传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创新推出新的交易模式、交易印花税试点、华银宝计息服务等,引领行业发展,在国内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品牌影响力已进入国内前十。
青商所的设立是国内贵金属及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重要创新实践之一,是对我国贵金属及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和引导贵金属及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发展,逐步把握我国在国际贵金属及大宗商品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未来几年,青商所将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全国布局,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专业、诚信、共赢”的经营原则,朝着“稳定、创新、发展”的方向,不断开拓中国贵金属及大宗商品的新局面,打造中国核心的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为新时期的中国梦和经济金融发展贡献力量。
获得荣誉
2012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大宗商品行业“诚信公平奖”;
2013年荣获青岛市具影响力企业;
2014年成为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理事单位,通过三项ISO国际认证,交易系统通过公安部三级安全等级认证,被评选为年度“佳创新交易所”以及“2014年度山东十大服务品牌”;
2015年发起成立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协会,并被推选为届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秘书长单位。
政策支持
1.《国函(2011)1号文》:《国务院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
2.《鲁发(2011)8号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3.《鲁政发(2011)5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4.《鲁政发〔2011〕50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意见》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1/11/29/art_285_5360.html
5.《国发(2011)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1-11/24/content_1321.htm
6.《国办发(2012)37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2-07/20/content_4326.htm
7.《商务部令(2013)3号文》:《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312/20131200441643.shtml
8.《鲁政发(2013)17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3/8/12/art_285_5635.html
9.《青政办字〔2013〕49号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交易场所名单的通知》
http://www.qingdao.gov.cn/n172/n68422/n1527/n28888965/130528152513008382.html
10.《银发〔2014〕38号文》:《关于印发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127924/128038/128109/976911/index.html
董事长致辞
奋发而为,劲书立体之诗;图谋远志,凝阳春之乐章。自华银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立足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企业使命,严格遵循“诚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积极贯彻国家金融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在相关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全体员工勤勉敬业、拼搏进取、与时俱进,在促进国内贵金属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青商所凭借安全、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和企业应有的使命感、责任感,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合作伙伴的支持与信任。2012年华银顺利通过了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的验收,2013年华银获得青岛市政府正式营运批复。承担的是责任、管理的是风险、获得的是信任,我们也深深感受到作为大宗商品行业中的重要一员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任重而道远。
精雕细作,我们脚踏实地;胸怀天下,我们志存高远。华银立足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辐射全国,放眼全球。面对未来,我们只有一个目标:通过自身的实力和对社会的贡献,用“诚信和品质”塑造中国大宗商品行业的卓越品牌,致力于打造全球的贵金属产业服务第三方平台。我们坚持“稳定、创新、发展”的方向,选择正确的行业发展战略,致力于交易中心长期价值的建立,构建适应多元化企业特点的管理模式,使华银焕发出勃勃生机。
我们深信:日臻成熟的华银将会以更加稳健的步伐,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带领着贵金属行业跨步前进。我们也相信:有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有广大合作伙伴的信任和支持,有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帮助,有全体华银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以更好的回报社会,回报所有关注和支持华银的各界人士!
忆往昔,我们豪情满怀;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未来岁月尚望诸君一如既往,相互支持。我们坚信,青商所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和永远真诚的朋友。
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诚信互助,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联系人 | 刘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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