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5 收藏 分享
价格 面议
区域 四川省 - 成都市
来源 四川兴建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网上申报和审批,经我厅行政审批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行政审批的申诉工作,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凡对我厅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初审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截止以前(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网上提出申诉申请,申诉材料如下:申诉申请书(要求理由充分、简明扼要,用准确、具体的语言对公示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补充陈述);附件材料(对申述申请书提出的申述理由提供具体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项目经理任职经历证明、工程图纸、工程决算资料、职称人员的任职文件、评审资料等)。  三、申诉材料提交流程  1、申请人需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NaN),进入电子政务大厅的相应专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申诉,填报、上传所有申诉材料。除核验证明材料原件外,受理申诉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2、由市(州)、扩权县初审上报我厅的企业资质申请,申诉材料由原初审部门受理,初审部门审核原件同意后,网上点击上报我厅。  3、我厅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申诉材料由我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并核验原件。  四、本通知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2014年11月10日起执行。580)

联系人 陈老师
18080441578
四川成都市武候区晋阳路269号瑞泰锦城2栋2单元1404室
2355533512@qq.com
上一条 下一条
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