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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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来源 | 四川兴建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网上申报和审批,经我厅行政审批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行政审批的申诉工作,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凡对我厅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初审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截止以前(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网上提出申诉申请,申诉材料如下:申诉申请书(要求理由充分、简明扼要,用准确、具体的语言对公示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补充陈述);附件材料(对申述申请书提出的申述理由提供具体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项目经理任职经历证明、工程图纸、工程决算资料、职称人员的任职文件、评审资料等)。 三、申诉材料提交流程 1、申请人需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NaN),进入电子政务大厅的相应专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申诉,填报、上传所有申诉材料。除核验证明材料原件外,受理申诉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2、由市(州)、扩权县初审上报我厅的企业资质申请,申诉材料由原初审部门受理,初审部门审核原件同意后,网上点击上报我厅。 3、我厅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申诉材料由我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并核验原件。 四、本通知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2014年11月10日起执行。580)
联系人 | 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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